为什么在诸多的显著优势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一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聚焦制度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堪称我国国家制度体系的集大成。我们必须以高度的理论和政治自觉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但是,好的制度只是好的治理的前提,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如何真正让制度发力,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依然任重道远。
强化制度意识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强化制度意识。所谓制度意识,就是说,要对制度之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之于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有高度的制度自觉。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就曾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同样,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以高度的制度自觉推动制度建设,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部署了制度建设的13项重点任务,即13个坚持和完善。
这13个坚持和完善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在制度建设上的清醒和自觉,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
其中,“坚持”强调的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点,是制度体系中相对稳定的、“不动”的、“不变”的一面;“完善”强调的是制度建设的努力方向,是制度体系中相对灵活的、“动”的、“变”的一面。
因此,强化制度意识,不仅要意识到制度的重要性,更要深谙制度建设的辩证性。制度建设的过程也是坚持中的完善和完善中的坚持的辩证统一过程,是“变”与“不变”的矛盾运动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从来都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当代中国,推动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就必须直面并真正着眼于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伴随着改革开放创造的举世瞩目的中国成就不断涌现出来的深层次的中国问题的真正解决,从长远来看,关键在于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在更高层次、更高起点上迈进的过程,必然要求制度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制度建设的分量不断增加,同时也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认清制度优势
提升制度执行力,必须认清制度优势。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
客观地讲,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比较完整且集中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优、优在何处的问题。
事实上,在诸多的显著优势之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一条,是贯穿于13个方面显著优势之中的最大优势。
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其中,居于统领和支配地位、发挥决定和主导作用的是党的领导制度。
可以说,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忘了这一条或者丢了这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没有了“根”和“魂”。归根到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功的背后是制度的成功,“中国之制”是解锁“中国之治”的核心密码。
因此,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提升制度执行力,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认清制度优势,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认清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坚定制度自信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坚定制度自信。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14亿多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发展成就和显著优势,目的就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坚定制度自信。历史和现实已经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真管用、有效率的先进制度,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科学制度。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即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两大奇迹”生动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命力和优越性。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的中国共产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展望未来的路,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将续写中国奇迹,再创中国辉煌。历史和现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共产党书写奇迹靠的是中国制度,续写奇迹同样离不开中国制度。
因此,在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发挥制度威力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发挥制度威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宗明义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换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而且应该是国家治理的依据和遵循,反过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而且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现和检验。因此,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进一步维护制度应有的权威,切实发挥制度在治国理政当中的威力。
俗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诚然,建立健全、完善发展制度,建章立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因此,更重要的是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
所以,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发挥制度威力。制度不是也不应该是“稻草人”,制度不是也不应当成为装点门面的摆设。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问题。只有制度真正落实了,真正发挥威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才能真正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实实在在的效能。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发挥制度的威力,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带头维护制度权威,防止制度空转,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充分发挥制度威力,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王虎学 张梦圆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2020年5月18日,原标题“制度是用来遵守和执行的”
责编:林苗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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